自財政部獲悉,財政部1月22日發(fā)布公告稱,《國內
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06年修訂)》將于2007年3月1日起執(zhí)行,這是我國繼2000年后再次對該目錄進行全面修訂。
《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06年修訂)》自2007年3月1日起執(zhí)行,即自2007年3月1日起新批準的國內投資項目進口設備一律按照《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06年修訂)》執(zhí)行。
2007年3月1日以前批準的國內投資項目,其設備在2008年1月1日前進口的仍按照《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00年修訂)》(2002年調整后的)執(zhí)行;2008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進口的一律按《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06年修訂)》執(zhí)行。
中國第一紡織網注意到,在《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06修訂)中,涉及到了部分紡織機械類商品。就此,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博士在接受中國第一紡織網記者采訪時表示:“2007年,中國外貿政策進行了重大戰(zhàn)略調整,其中很關鍵的一點在于“積極擴大進口”。需要注意的是——要擴大進口,不等于要歧視國貨,特別是在關系國家未來發(fā)展前途命運的裝備工業(yè)。財政部發(fā)布的這項政策,應該說是為了給我們國產機械裝備工業(yè)創(chuàng)造平等競爭的環(huán)境之舉,值得贊許。”
江蘇省有關行業(yè)協會人士在接受中國第一紡織網記者采訪時認為,財政部新規(guī)應該說是鼓勵紡織服裝行業(yè)采用國產設備的措施,因為在國家認為,涉及到的這些紡機設備已經達到國際水平,因此,2007年3月份起新立項的項目進口設備也就不用再免稅了。此外也可以看出,國家在控制產能等方面也開始有了更為實質的舉措。
有關企業(yè)人士則持有不同觀點,該人士對中國第一紡織網表示,取消免稅措施值得商榷,是否符合WTO的原則尚需要仔細推敲。目前來看,國產的許多設備不能滿足企業(yè)需要,或者說,這是紡機廠公關的結果。從長期來看,喝不利于中國紡織品競爭力的提高,也是對落后技術的保護。要知道,自動絡筒\織機\漿紗機與國際先進水平的差距不是一點點,如果沒有差距,也沒必要加關稅,相信市場會做出正確選擇的。
附:
說明:
1、本目錄不含符合《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fā)展的產業(yè)、產品和技術目錄》、《產業(yè)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鼓勵類投資項目按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及配件、備件。
2、對“生產線”及“成套設備”內含的本目錄所列設備,如符合“功能機組”規(guī)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第16類類注四和第91章章注三的規(guī)定歸類,否則,應分別歸類。本目錄列名的“…生產線、…成套設備、…系統”的全部設備,無論成套或單獨進口其中某一臺,都受本目錄限制。
3、凡本目錄中未注明“所有稅號”的,即僅指該類中的列名商品。
4、本目錄所列商品的稅則號列,如與海關商品歸類的原則不一致的,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商海關總署關稅司調整。
5、本目錄對所列商品的行業(yè)分類,主要為查找方便。在實際執(zhí)行中,進口本目錄中的列名商品,一律不予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