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童裝網(wǎng)】一件成交價為29.9元的商場特價服裝,其標簽所注的“建議零售價”竟高達300元,近日,有市民來電反映,我市很多服裝商品成交價與商品標簽上所注的“建議零售價”相去甚遠,有的甚至相差數(shù)十倍之多。
記者在一家大型超市看到,一款“建議零售價”為298元的男褲,其實際標價只有29.9元,一款標價9.9元的童裝,“建議零售價”也高達百元。不光服裝類商品,其他小到手帕鞋墊、大到電器家具等,只要標注“建議零售價”的,都有類似現(xiàn)象。
一位了解內(nèi)情的人士告訴記者,目前一些廠商故意將“建議零售價”定得“虛高”,這樣,銷售商在銷售過程中就有了降價的“空間”。“建議零售價”越高,降價空間就越大,給顧客造成該產(chǎn)品價格確實降了很多的錯覺,從而提高銷售數(shù)量。城中區(qū)消協(xié)負責人認為,“建議零售價”這種廠商和銷售商的自主定價行為沒有法律依據(jù)。高出實際價格很多的“建議零售價”在定價時并未參照產(chǎn)品的成本、質(zhì)量、銷量和品牌、技術含量等定價參照物,不具備實際指導意義。此種做法已由引導消費變成了誘導消費,這實際上是一種變相的價格欺詐行為。這位負責人提醒廣大消費者,購物時一定要“貨比三家”,不可掉進商家有意設置的價格陷阱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