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童裝網】2009年1-5月,歐盟非食品類快速通報預警系統(tǒng)(RAPEX)共通報召回55批因富馬酸二甲酯超標的鞋類。其中原產地涉及中國的有40批,我國出口的鞋類被招回的數(shù)量占所有通報召回鞋類的72.7%。
自2008年10月起,法國、波蘭、芬蘭、瑞典和英國等國相繼發(fā)生消費者富馬酸二甲酯過敏事件。此后各國相繼限制甚至禁止含有富馬酸二甲酯的座椅及鞋類制品上市,成為制約我國鞋類出口企業(yè)的又一大技術壁壘。
從通報的所有案例分析來看,富馬酸二甲酯超標主要集中在鞋、鞋包裝中的小袋。但在鞋皮革、織物襯里、鞋墊和鞋面偶有檢出。最典型的為歐盟4月底通報的我國產“SARAH ZANKA”牌女鞋,該批鞋的鞋皮革襯里、鞋墊、織物鞋面、織物襯里分別被檢出含富馬酸二甲酯250、750、700毫克/千克,最高含量超出2009/251/EC指令中限制0.1毫克/千克的7500倍。
目前,中國鞋類年產量超過100億雙,帶動就業(yè)超過600萬人,年產量占全球總產量的60%,其中出口超過80億雙,中國鞋在美歐進口份額中占比均超過7成。質量與安全已成為當前中國鞋類產品頭等要素,出口鞋類企業(yè)只有高度重視產品質量,確保產品品質過硬,才能切實鞏固我國作為鞋類產品出口大國和強國的地位。
檢驗檢疫部門建議出口鞋類企業(yè):在和供應商簽訂原料供應合同時,在不使用有害物質的保證書中加入DMF 項目,以降低風險。必要時可要求提供原料不含DMF 之證明;積極建立有害物質管控體系,針對來料和出貨特別是防潮袋等高風險產品應送權威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查,確保其不含富馬酸二甲酯;篩選使用高效、廣譜抗菌、無毒、符合環(huán)保要求、刺激性小的防霉劑,盡量用最少的化學藥劑達到較好的防腐防霉效果。